学生进修入户天津办理流程及材料一览
申办流程:
天津市院校集体户毕业生,继续在本市跨院校进修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的,申请人可通过学校提交以下材料,向新学校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。材料齐全,当场办理。
申办材料:
1.申请人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(不含首页);
2.录取通知书。
户口登记在天津市家庭户和社区集体户的公民,不受理迁入集体户业务。
天津户口迁出申办材料:
(一)录取学生
1.本人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;
2.《录取通知书》。
(二)毕业分配
1.本人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;
2.《毕业证》
3.《报到证》。
(三)工作调动或者投靠亲属等原因
1.本人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;
2.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《准迁证》。
(四)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退学、休学、开除
1.本人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;
2.就读学校相关证明材料。
迁出天津市业务申请他人代办的,还应提交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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